28只基金部分重仓股持仓“超限” 业内人士认为基金管理人更应注意合规风险

2023-11-21 09:57:44      来源: 中国网财经
分类:要闻

  在实操中,若部分基金高配某些股票,随后受到股价波动、基金赎回等因素影响,则可能导致基金违反“单一股票持仓市值占基金净值比不得超过10%”的规定。

  业内人士认为,临近年末,基金经理冲击年度业绩的压力大,但更应注意合规风险,为个股仓位预留出足够的安全空间。

  持仓市值占基金净值比

  最高约13%

  目前有部分基金重仓股市值已突破上限。所谓上限,即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进行证券投资,不得有“一只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十”的情形。

  而在现实情况中,这一规定常被突破。记者根据Wind资讯数据不完全统计,截至三季度末,市场上至少有15只偏股混合型基金重仓的19只股票市值“超限”;同时,至少有13只灵活配置型基金重仓的20只股票市值“超限”。

  多数市值超限情况,仅是基金重仓的某只股票市值占基金净值比超过10%但不到11%,不过,也有至少8只股票的市值占基金净值比超过11%,最高为12.94%。

  此外,有部分基金持仓高度集中,多只持仓股市值超过基金净值的10%。以国融融盛龙头严选A为例,该基金三季报显示,其持仓市值排名前十的股票中,有5只持仓市值超过了该基金净值的10%,最高达12.94%,为源杰科技。同时,该基金持有的前十名股票市值之和占基金净值之比超过90%,达92.3%。

  被动超限

  还是主动超限?

  为何部分基金持仓单一股票市值超过该基金净值10%?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一般分为被动超限和主动超限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更为普遍,但第二种情况面临较大的合规风险。

  在被动超限方面,业内人士认为,主要受个股停牌、基金赎回等客观因素的影响;而主动超限则更为复杂,一般情况下,如果基金配置单一股票仓位较重,而股票市值波动可能引发的超限,被认为是主动超限。“尤其是个别基金在季末年底等时点冲击业绩而加大重仓股持仓,导致持仓股票市值超限。”一位基金业内人士表示。

  比如,此前格林创新成长基金旗下第一大持仓股就出现了被动超限情况,格林创新基金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其第一大持仓股票在9月27日、9月28日连续两天上涨,其中,9月27日涨停,股票市值的突然增长导致其被动超限。该基金遵循基金合同约定,已于10个交易日内对持仓比例进行了相应调整,目前各项投资指标均符合基金合同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多家基金公司对《证券日报》记者提及相似原因。股票市值波动是导致超限的主要原因。

  晨星(中国)基金研究中心总监王蕊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基金持仓集中度较高有利有弊。若基金的投资策略为自下而上精选个股,基金经理通常对重仓股有深度研究,集中持股体现了基金经理的信心以及通过押注置信度高的股票来提高组合收益率。弊端在于,若基金经理决策失误会给组合带来较大净值损失。同时,当市场大幅波动,或者重仓股流动性不好而遭遇大额赎回时,组合持仓比例会被动超过10%而带来合规风险。

  “持仓风格本身无关好坏,但从FOF投资选基金的角度看,一般会谨慎选择高集中度基金,因为其净值波动会较大。”一位基金业人士对记者表示。

  应发挥

  分散投资优势

  临近年末,基金经理普遍面临业绩“大考”,部分基金高度集中持仓以及其超限风险备受业界关注。业内人士认为,基金在冲击投资业绩的同时,也应注意合规风险,同时,应不断扩大可投资标的,发挥分散投资的核心优势。

  王蕊表示,临近季末或者年末,基金经理往往面临业绩考核的压力。考虑到重仓股是影响业绩表现的关键,在重仓股表现好的情况下,基金经理会通过增加头寸来提高业绩表现。但这种为了追求短期业绩而忽视长期投资价值的做法有损投资者利益。

  在王蕊看来,公募基金的核心价值是分散投资,即使看好某只股票未来的走势,基金管理人也应该守住合规底线,为个股仓位预留出足够的安全空间。基金投研团队应当提升自身的投研能力,不断扩大自身的可投资池,而不是看好一只股票就全仓买入,“押注式”的投资方式会损害基民的利益。

(责任编辑:谭梦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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